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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南莲线(黄家岗至香龙山段)道路提档升级工程(路面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交通〔2026〕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莲线(黄家岗至香龙山段)道路提档升级工程(路面工程)
2.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为分乡镇南岔湾村,与南莲线和黄李线形成平面交叉,经马颈项、大树垭、龙窝,止于黄花镇香龙山村,与两花线平交,线路全长6.253Km.路基宽度6.0m(局部受限路段4.5m),路面宽度5.5m(局部受限路段3.5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及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记录,作为评标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9月29日20时15分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8号
联系人:轩亚辉
电话:18695068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
项目负责人:李国辉、李妮娜、李静
电话:17771725496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1号
电话:0717-7821377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在2025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该≥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健全的财务制度)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明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任务。【投标文件中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为在建项目,则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为已完工项目,则提供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明)原件扫描件】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处于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未参与评价则提供有效承诺函)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记录,作为评标依据)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人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备注: 1.上述人员无在建项目(即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或虽有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不得相互兼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2.须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证明,记载单位须为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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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监测设备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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