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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东磷矿400万吨/年采矿工程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110kV/35kV线路工程施工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8:59:10

1.招标条件:

杨柳东磷矿400万吨/年采矿工程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远发改审批〔2026〕115号核准建设(项目代码2604-420525-04-01-186411)。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10kV/35kV线路工程施工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A990022-202602-01

2.2本标段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110kV线路工程起于220kV旧县变电站,止于拟新建的110kV兴华变电站,新建单回线路长9.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9.4公里,电缆线路长0.1公里 2、新建35kV线路起于220kV旧县变,止于拟新建的110kV兴华变电站,新建单回线路长约9.1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8.4公里,电缆线路长0.7公里 3、对原宜安矿业有限公司110kV线路部分进行迁改:从110kV线路33#杆塔起至37#杆塔止,迁改线路全长1.6km,全线单回架空设计,导线采用JL/G1A-150/35型钢芯铝绞线。上述线路工程的施工安装,包含线路施工安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铁塔塔材、导线和电缆、装置性材料以及金具、避雷器等采购);铁塔土建基础开挖、浇筑施工;铁塔组立、导线展放以及附件金具等设施设备的安装施工、交接试验和线路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等;电缆电缆终端及附件采购以及电缆敷设安装施工以及交接试验等;电缆支架采购和制作安装(如涉及);光缆及附件采购、敷设安装及调试等。并配合协助甲方与电力部门对线路进行竣工验收、投运送电以及资料移交(含线路电气设备技术文件合格证、说明书及厂家出厂试验报告等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详见线路施工设计说明书、施工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册等(最终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蓝图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要求2回线路同时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施工安装范围: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说明书及材料清册等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主要依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1)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以及国家电网相关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文件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若国家和电力行业有新版本的考核标准则按新版本标准执行),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资质等级均为级及以上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份独立承接合同金额500万元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业绩。(注:以上工程业绩仅限于新建工程,未完工工程应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已完工工程应上传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可提供与证明材料相关的佐证材料作为补充,证明上述考核内容。)

3.6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63月至20265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社会保险需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险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3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65日至202661123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626日上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定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式:否。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65日。

12.联系方式:

 标 人:远安兴华矿业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晒旗村一组106号

人:焦武平

联系电话:158975062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项目负责人:汪洋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2号

联系电话:0717-3821851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65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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