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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锐拓室外仓库及冷加工车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6FJ-13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8:21: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烽火锐拓室外仓库及冷加工车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6FJ-13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3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烽火锐拓室外仓库及冷加工车间项目已由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6-420107-04-01-7217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道临江大道1686号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米。主要建设室外仓库、冷加工车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2.工程施工及主材设备采购;3.手续办理;4. 验收与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9-11
合同估算价:569.8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提供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关键页即可)。 (3)业绩要求: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其业绩要求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担过以下三种业绩中任意一项:①具有一项类似设计业绩;②具有一项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业绩要求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业绩要求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备注:类似设计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金额或者项目总投资额569万元及以上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设计业绩;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69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69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完成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5)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实施。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产业园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肖辉
项目负责人:
汪华坡、程毅、杨洵、方勇
电话:
13871505234
电话:
1511613489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647369701@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五路青山江湾湿地公园调度中心4楼
电话:
027-86887199
传真:
027-86887199
邮政编码:
430080
2026年08月13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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