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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 嘉鱼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8QT-525001
本项目 嘉鱼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宁市嘉鱼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审批〔2026〕3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 嘉鱼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鱼县渡普镇;建设规模:本主要对潘家湾镇、渡普镇灌溉水源渡普河和1号灌溉渠重金属污染底泥116922m3,清淤运至暂存场进行脱水干化处理,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干泥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消纳或资源化利用 。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及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①施工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各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无需社保,提供退休证+企业聘用劳务协议原件扫描件方可认定;②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中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职称,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无需社保,提供退休证+企业聘用劳务协议原件扫描件方可认定; ③施工负责人 1 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无需社保,提供退休证+企业聘用劳务协议原件扫描件方可认定;④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业绩要求: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一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类环保工程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如有)等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即可)。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③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破产、停业、财产被冻结等不良状态。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须明确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双方分别匹配资质,施工单位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设计单位提供环境工程(污染修复)甲级资质,双方无需同时具备双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6)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加盖电子公章;投标函、资格、技术、报价文件仅联合体牵头人签章即可。 。
3.4其它:_ /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08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21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07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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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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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嘉鱼县渡普镇东正街48号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东正街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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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200 |
邮 编: 43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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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陈学文 |
项目负责人: 陈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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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7771838838 |
电 话: 17771838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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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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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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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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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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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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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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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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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周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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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 633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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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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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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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14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