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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09-26 17:00:00
报建编号: 4201C1920250828006P
报建名称: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509250938210505
招标项目名称: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长江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招标人(盖章):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董恒信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东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耿娟 招标联系电话: 18755104209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付兰兰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186158563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武湖街道、阳逻街道,规划新区大道以北、望湖大道以南、分洪道口以西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及保修全阶段监理。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446.520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长管发改﹝2025﹞51 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82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09-26 17:00 ~ 2025-10-09 17:00
投资总额(万元): 446.52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上传至“市电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汉东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资质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三、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四、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注:须提供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五、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六、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申请人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七、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 一、在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二、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成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应按其文件相关要求制作并上传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它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资格预审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包)作在线解密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 7 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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