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项目(EPC)(HBHM-202509SZ-01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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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M-202509SZ-01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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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项目(EPC)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池政审〔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镇滨江新区工业大道以东、沿江路以北,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建设规模:针对区域受污染的土壤及地下水开展治理修复,具体为对 7133.4m³污染底泥采取“底泥清挖+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方式、对 7151.2m³铅砷高污染土采取“污染土清挖+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方式、对55532.4m³中浓度污染土采取“污染土淋洗+固化稳定化”修复方式、对61870.7m³低浓度(重金属)污染土采取“固化稳定化”修复方式、对 2831.4m³氯苯污染土壤采取“化学氧化”修复方式、对 194354m³污染地下水采取“地下水抽出处理”方式进行治理修复,最后沿地块南侧边界建设可渗透反应墙1座,进一步防控和降低地块污染物入江的风险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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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预算编制、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维护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 EPC 总承包范围内,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设计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黄梅县小池镇滨江新区工业大道以东、沿江路以北,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10537.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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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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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五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土壤污染防治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或固废处理处置相关的环保工程项目施工或 EPC 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三项中的两项](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个(含 2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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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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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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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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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hm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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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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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