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路镇凤凰村委会至胡家塘村委会公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509GL-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忠路镇凤凰村委会至胡家塘村委会公路改造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5〕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忠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省级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资金和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忠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忠路镇凤凰村、胡家塘村 建设规模:对胡白线(凤凰村委会至胡家塘村委会)8.4公里公路改造升级,路基由原来的4.5米扩宽至7.5米,路面由原来的3.5米扩宽至6.5米道路。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开挖整修碾压,护坡挡土墙浆砌、涵洞铺设、路面硬化等。另包含花台永兴黄腊池院子至凼凼院子约150米道路硬化。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作内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5 合同估算价:7976481.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交工时间在 2020年09月01日之后)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以下项目总工、施工现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同此条款)。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3.1.5财务要求: 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均为盈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 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存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 号)规定的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资格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申请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9月05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