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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港电力增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17:26:21

1.招标条件

白洋港电力增容工程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420550-04-01-9246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白洋港商贸A

项目概况:白洋港总开闭所至商贸A区电缆及两端配套电力设施建设,新建10KV线路全长约1.5公里,建设配套管线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白洋港总开闭所至商贸A区电缆及两端配套电力设施建设,新建10KV线路全长约1.5公里,建设配套管线工程。具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标准: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通过验收并送电。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等)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从2025430日至20255161730分止。

4.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交易智库一办事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5231000分。

5.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52310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定标方式: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

联系:黄健

0717-62885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20

联系郑瑞、覃文正、官斌

13477197656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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