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恩施州咸丰县农业农村(新能源)应用项目(EPC)(ESXF-202508QT-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2 16:28: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州咸丰县农业农村(新能源)应用项目(EPC)(ESXF-202508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508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咸丰县农业农村(新能源)应用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达农(咸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达农(咸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倾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在恩施州咸本项目为恩施州咸丰县农业农村(新能源)应用项目,是恩施州政府招商引资EPC重点项目。在恩施州咸丰县下辖各村(居),乡镇建设HG燃气设备站,生产混空轻烃燃气,满足区域内居民,工业,商业等方面的燃气供应,共计建设大型站9座,小型站点277座,建设乡村一体化设备23700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恩施州咸丰县农业农村(新能源)应用项目,是恩施州政府招商引资EPC重点项目。在恩施州咸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1
  合同估算价:20206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需提供),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勘察单位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 GB1和工业管道GC2;(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1.3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具备①或②即可。(2)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 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其它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5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 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雨倩   异议联系方式:19971798688
  备注:
  招标人:中达农(咸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倾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唐崖镇大石沟村委会唐崖大道22号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上官府邸1栋2单元202室
  招标人邮编:4456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李清云   代理联系人:刘雨倩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545388388   代理联系电话:199717986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86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谢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18696143456
2025年09月02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