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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EPC)(ESSJ-202510QT-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9 17:29:0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EPC)(ESSJ-202510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510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市发改审批〔2025〕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市
  建设规模:拟在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大道厂区、润泽路厂区、枫香坪厂区、刘家湾厂区等中心城区区域内空置土地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占地面积17388平方米,建设停车位515个,配置直流快充电桩52台,含太阳能板(其中东风大道厂区装机容量 0.08MWp;润泽路厂区装机容量1.706MWp;枫香坪厂区装机容量0.964MWp;刘家湾厂区装机容量0.811MWp)、储能设备、充放电桩、高低压变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图纸消防、供配电等专项审查、设计阶段证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并负责图纸满足图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要求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等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以及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阶段的建设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施工过程中按规范需进行的检测、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所涉及部门的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16500000.00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1.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承接过一项市政类业绩(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或一项电力工程(含新能源)业绩(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发布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具有即可)。 3.1.5人员要求:3.1.5.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气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上传有效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3.1.5.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气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3.1.5.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施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无在建的承诺)。3.1.5.4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3.1.5.5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承诺函)。 3.1.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无亏损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或牵头方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信誉要求:3.1.7.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3.1.7.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1.7.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7.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1.7.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1.7.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3.1.7.1~3.1.7.5条提供承诺书;3.1.7.6~3.1.7.7条提供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6.2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54576
  备注:
  招标人: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水厂路1号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时代MALL写字楼0802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联系人:张秀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54576   代理联系电话:1897242973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市府路27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何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11903
2025年10月09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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