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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RCZZSJZX-1标段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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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9GL-098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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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20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6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藏龙岛枢纽互通东,接在建的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扩建工程,经江夏区庙山、五里界、纸坊、郑店,止于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武汉南枢纽互通东,接G4京港澳高速公路军山长江大桥(武汉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全长约19.6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0米,分离增建幅路基宽度 20.75米(利用既有高速公路幅维持原宽度)。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藏龙岛(枢纽)、五里界、江夏共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服务区连接线1.757公里,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估算总投资为27.93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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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G4201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郑店段改扩建工程设计咨询及地勘监理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项目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及其他专项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咨询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咨询,提供设计优化建议、咨询服务工作,向招标人出具咨询意见。 (2)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及其他专项工程等)施工图设计阶段详勘的监理工作,对勘察单位的勘察质量、进度、中间性资料检查和详勘外业工作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并编写监理报告。 (3)负责项目全线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屋建筑、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景观绿化、防洪、交通组织及其他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审查,向招标人出具审查意见,直至全部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并负责项目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审查单位(即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独立的审核和评估。 (4)提供相关咨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报告、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的咨询报告、必要的技术设计文件咨询报告、全部工作完成的最终总结报告。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RCZZSJZX-1标段 计划工期:19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 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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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2)预计服务期为1960日历天(其中含预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60日历天,施工期为1080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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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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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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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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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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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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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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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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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的,仅计算一次;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4、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主要人员若同时承担了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一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本招标项目设计咨询是指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或代厅审查或代部审查。 6、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7、“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8、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9、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