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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炭场沟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1 16:55: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90/兴发改审批[2024]97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炭场沟片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

2.2建设规模:改造排水渠约600米、排水管约1300米、供水管约2900米及配套检查井、雨水口、阀门井等。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主要人员资格:

3.3.1 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中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由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

3.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兴山县地区范围内。(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3人员社保: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5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9月18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09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5年9180900分-09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5年08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刘朝龙

 话: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联系人:罗玉荣

 话:16671766809

12、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6671766809、招标人电话:13972588434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7-2585151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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