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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16:05:32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监理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曲溪污水处理厂进行设施设备更新与升级,升级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日。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1 人):

3.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①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执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员: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人员社保: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自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市·秭归县)-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14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0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929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宋爱华

电话:0717-2103307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909室

联系人:周宝山

联系电话:1388665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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