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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09FJ-2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20:05: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09FJ-2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9FJ-2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 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轻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学校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轻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21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室外道路及绿化等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13号学生公寓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整体移交,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8247.77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60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深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即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居住建筑类或公共建筑类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业绩以通过施工图审查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要求的工程特征和业绩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以招标文件附录中内容为准。 3.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2家。 ②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 ③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 ④ 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⑤ 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轻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学府南路68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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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柴老师
联系人:
汪丹、胡火轮、王蓓
电话:
027-63372847
电话:
027-877117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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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9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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