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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黄金洞及小村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ESXF-202509QT-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7:52: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黄金洞及小村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ESXF-202509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509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黄金洞及小村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422826-04-01-1919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泰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泰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圆则行工程项目管理(恩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黄金洞及小村乡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咸丰县辖下黄金洞乡及小村乡开展产业基地污水面源治理、产业基地垃圾治理、产业发展配套项目、产业聚集区环境整治、黄金洞乡小村乡产业种植项目16400亩(包括红衣米花生、鸡腿白术、咸丰白茶、五倍子等产业)、农村新产业融合建设(产业加工厂提档升级、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测绘、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概算、测绘、初勘、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相关专家论证费用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设计费(非标准设计费、竣工图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3)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4)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5)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1
  合同估算价:252533700.00元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252533700.00 元(其中工程费用246554300.00元、勘察设计费5979400.00元),(工程费用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审结果为准) 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整年)承接过类似 EPC业绩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其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 人均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 C 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所有拟派人员均应为本企业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或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3.1.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 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 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 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 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滕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7771751254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泰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圆则行工程项目管理(恩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社区楚蜀大道 83 号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辛先生   代理联系人:滕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10288   代理联系电话:1777175125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 50 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建管股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822699
2025年09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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