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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畔山境(二期)供水工程施工总承包(ESXF-2025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12:06: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畔山境(二期)供水工程施工总承包(ESXF-20250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502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畔山境(二期)供水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0-422826-70-03-0530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壹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165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绕城北线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湖北交投·畔山境(二期)供水工程施工总承包。畔山境(二期)规划建筑面积224838.02平方米,户数1266户,共新建住宅16栋,其中20~25#、30~32#楼18层,33#楼25层,26~29#、33A~35#楼26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畔山境(二期)20#-35#楼自来水供水工程,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完成相应材料、设备采购,完成相应供水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与调试,完成相应检验与试验,直至竣工验收,实现正常供水,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施工范围为自畔山境项目一期供水接驳口至本期所有住户水表表后阀。主要内容包含地上地下所有供水管道、管件、附件、水箱、变频供水设备、水表及抄表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1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25
  合同估算价:4485745.62元
  2.3其他:计划工期:1500日历天。根据招标人开发节奏及交房需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交房节点及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分批次进场施工,每批施工工期180天。投标人应在每批工程要求工期内,完成相应管道及附件、阀门、设备等工程实体建设,完成相应试验与检验,设备联调联试,每个用水点能实现正常供水,最终联合验收完成且合格。分批施工,分批进行竣工验收,各分段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相关交房等要求,具体施工批次及内容招标人有权随时进行调整,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后期不得就施工批次划分的数量、施工内容、工期等内容提出任何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业绩指标的,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null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f.eszggzy.cn/xfweb/)、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3060838258
  备注:
  招标人:咸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鄂州大道29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50276859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陈力、卢庆伟
  代理联系电话:13060838258、15827100292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2月1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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