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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石料采购(XAZX-202501GL-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20:04: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石料采购(XAZX-202501G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501G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石料采购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恒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恒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咸安区与阳新县交界处杨林村胡泉,对接G351阳新段,由东向西经老屋、黄伯敬村、担山街,下穿蕲嘉高速,终点止于峡山村张油附近,路线全长20.113公里。全线设桥梁756米/6座,涵洞70道,通道9处,平面交叉2处,分离式交叉2处。
其他: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规范执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清单明细表。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5
合同估算价:12000.00万元
  2.3其他:履约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完工。(公告发布的计划工期为必填项,且为数字,与项目的履约期限描述有冲突,故履约期限以本项为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公司相关专业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公司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上查询截图均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恒途
交通建设
工程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
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
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车站
路120
地址:
咸安区长
安大道
62 号
(原大畈
村村委会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8972856560
电话:
133778456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1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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