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港铁水联运二期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EPC阳逻港铁水联运二期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EPC(HBSJ-202501FJ-007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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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1FJ-007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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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阳逻港铁水联运二期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5-420130-04-05-96869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50%:50%,招标人为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15000m²丙二类仓库、停车区、业务楼、配电房等建筑设施,同步建设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暖通、通信控制、消防等配套设施,对建设范围内的既有管线进行优化改造,对建设范围内地基进行处理、地面硬化等,同时利用建筑物顶棚建设相应的光伏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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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阳逻港铁水联运二期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项目(EPC),完成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和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1)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2)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暖通、消防、绿化景观、室外配套等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5)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和建设完成后房产证的办理(如需)。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人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30 合同估算价:107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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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质勘查、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资料的编制;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60日历天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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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都须满足此要求。(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④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⑤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⑥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开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代表联合体对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并分别提供财务证明资料。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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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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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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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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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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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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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