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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路(利时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17:44:28

一、招标条件

家湾路(利时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宜经科发[2025]25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张家湾路(利时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2、工程概况:项目西起利时路,东至峡州大道,全长3.58公里。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31米,双向6车道(主道按4车道建设,部分路段预留6车道),设计车速60km/h。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绿化工程等。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服务);(2)工程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文件);3)工程地质勘察;4)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等);(5)其他服务(包括造价咨询(清单及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内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及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三方测绘;工程检测服务等);以及后期由建设单位明确的其他咨询服务。实际工作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内容及范围为准。

5、履约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发改部门审批;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合格,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的要求。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质量要求。其他各项工作及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的建设目标。

7、施工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4家(即1个牵头人3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咨询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市政类(或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咨询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工程勘察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或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勘察方)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总监承诺书)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监理方)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造价咨询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拟派咨询项目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咨询负责人须上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三者中提供其一即可)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必须上传退休证原件扫描件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注:本项目咨询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工程勘察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不能相互兼任。)

1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人应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未达到50%,应补充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勘察方、监理方和造价咨询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18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昆鹏

联系电话:0717-4402755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丰岗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瑞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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