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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湾路(流港西路-流港路)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08-21 22:00:00
报建编号: 4201192507300001
报建名称: 左湾路(流港西路—流港路)
招标登记编号: 202508211436234274
招标项目名称: 左湾路(流港西路-流港路)工程总承包(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胡俊文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招标人联系人: 王恒 招标联系电话: 18627074096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代亚雯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502720670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西起流港西路,东至流港路,道路全长约474m,红线宽20m。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的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专项费用,专项费用包含10KV路灯箱变、电力迁改、通信管线迁改、中压燃气管道保护等。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 1、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按时完成相应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10KV路灯箱变接入、通信管线迁改); 2、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图审(取得图审合格书)及行业技术评审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应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872.3786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新管政务【2025】150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7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建质[2013]57 号)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08-21 22:00 ~ 2025-09-15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2872.3787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是指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施工业绩及EPC总承包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工程投资金额或合同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备注: 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之一;②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②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6、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7、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8、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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