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红庙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ESSJ-202509QT-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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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509QT-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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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红庙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恩施市红庙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恩市发改审批〔2025〕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红庙污水处理厂片区 建设规模:拟对红庙污水处理厂扩建每天3万立方米,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共设设备83套;新建建筑物4个,总建筑面积1199.98平方米,包括加药间233.80平方米、鼓风机房及配电间205.50平方米、在线监测仪表间18.36平方米、污泥脱水机房742.32平方米;新建构筑物8个,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0+二沉池、污泥循环泵房、高效沉淀池、深度过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改建机修车间1个,建筑面积383.33平方米;同步对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小龙潭村、龙凤村、三河村龙凤社区、三龙坝村、向家村等部分区域新建污水管网142229.00米,其中污水主管31204.00米,污水支管111025.00米,将收集区域内的污水输送进红庙污水处理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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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管网排查、勘察、测量、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图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对外协调等全面负责,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预算审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314394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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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恩施市红庙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总价为31439.42万元,其中工程费25776.09万元、服务范围内管网排查费(检测)1000.18万元,勘察费619.54万元、设计费(含图审)1343.05万元、预备费2700.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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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无需提供第③项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独立承接或以牵头单位承接过 1 项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曾担任过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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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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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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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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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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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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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