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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潭B区一期B1、B3号楼住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5-10-10 18:00:00
报建编号: 42011220170921001
报建名称: 三金潭车辆段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509291521305726
招标项目名称: 三金潭B区一期B1、B3号楼住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盖章): 武汉地铁地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邹世华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中鑫路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帆 招标联系电话: 13545150452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阮晶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147118867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东西湖区碧水大道与金谭路之间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1)设计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完成图审工作(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 (2)施工范围:地面及墙体改造、防水、强弱电、给排水、弱电智能化、部分喷淋改造、其他配套安装、智能水电表、纱门纱窗、防盗网等相关工程。 (3)采购范围:按设计图及发包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980.500000 立项批准文号: 2017-420112-70-03-011089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5-10-10 18:00 ~ 2025-11-04 09:00
投资总额(万元): 1980.50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专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及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③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相应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备注: (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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