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ZZ-202506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506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逸晴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22801-70-03-07766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恩施逸晴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逸晴湾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47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82226平米,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商业建筑比例≤5%。层数不超过22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发包,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工程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1)设计:项目建筑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等)、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编制各项专业分析报告并参与报告的评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方案编制时需考虑项目整体方案的一致性,需与周边配套及招标人整体开发相结合。(不含室外景观及配套设计)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需达到对应阶段设计深度的施工图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详厂家二次设计、发包人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2)采购: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图纸、清单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设备采购。(3)施工:土建部分: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中所涉及的地下部分(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部分、地下室(含底顶板))、上部结构、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屋顶构架,公共部分楼梯间,楼地面,墙面,屋面等)、保温、防水(含地下室,屋面等)、砌筑抹灰、入户门(防火防盗门)、电梯间地砖、铝合金外门窗,外墙涂料或外墙砖、石材(含地下室、水、电、风预留预埋)等工程设计图示全部施工内容,及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电气部分: 包括强电系统、弱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其中强电系统:公变以户表为界,专变以专变配电房低压出线柜为界,完成表后与柜后所有强电工程。给排水部分: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其中给水系统,以水表为界,完成表后所有给水工程;排水系统,外墙外边线1.5米以内。暖通部分:包括采暖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等。人防工程部分;包括人防门窗、人防防化通风系统、人防电气系统、人防给排水系统等。外墙外边线2.0米内的室外工程属于承包范围,室外台阶、坡道、散水、排水沟及其盖板等属于本合同报价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各分部的工程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双方核实认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4)总承包管理:负责规划红线内所有工程的总体管理、协调及资源调配;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与施工相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完成场地内所有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场地内所有临时道路工程。(5)其他招标人委托的为本项目实施的配套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幼儿园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5 合同估算价:200000000.00元 |
|||||||||||||||||||||||
2.3其他: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7-5,整体方案设计及深化 15 日历天;施工图为 30 个日历天;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7-1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898 个日历天。(分期建设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下列类似业绩之一:1)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方案设计或详细施工图设计业绩; 2)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且项目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 3.1.5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1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3)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及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或具有综合类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投标人需承诺满足,提供承诺书):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注: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日之后)。 3.6.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得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6月0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