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09FJ-229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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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9FJ-229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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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5】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人防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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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 合同估算价:16497.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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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5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屋面及其他部位防水责任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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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提供的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4 年 8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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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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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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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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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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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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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