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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危桥改造(S424宜都市高坝洲大桥)工程施工招标(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04:10:10

1.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危桥改造(S424宜都市高坝洲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级交通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对S424宜都市高坝洲大桥进行改造施工,高坝洲大桥位于湖北省宜都市清江支流上,距离高坝洲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下游0.63km。新建桥梁全长361.9m,全宽11.0m,上部结构采用52m+3x80m+52m变截面C50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原桥桥墩。桥面标准宽度为1.5m (人行道)+0.5m(硬路肩)+2x3.5m (行车道) +0.5m(硬路肩)+1.5m (人行道)道路等级拟按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负责S424宜都市高坝洲大桥原桥上部结构及桥台拆除、原桥下部结构加固、上部结构新建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YDGBZSG-1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5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领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426日至20235417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3 517日上午1000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

电话:熊先生

联系人:0717-6083984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

电话:13554550302 

联系人:饶先生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YDGBZSG-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桥梁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YDGBZSG-1

投标人2021年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

注: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YDGBZSG-1

/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YDGBZSG-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DGBZSG-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26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20226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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