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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龙凤镇茶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19:07: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市龙凤镇茶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510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龙凤镇茶叶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422801-04-01-5176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硒恩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硒恩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恩施市龙凤镇,涉及碾盘村、佐家坝村、猫子山村、柑子坪村、龙马村等5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恩施市龙凤镇流转18840亩土地建设有机茶基地,并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其中:1、改造茶园:提档改造现有17740亩有机茶基地,主要对现有茶园进行树冠更新、根系更新、改良土壤及追施养料、低产茶树剔除更新及作业道路等;辅助完成茶园节水灌溉工程。2、新建茶园:新建1100亩有机茶基地,主要完成新建茶园的清障平整、土地整理改良、遮阴树栽植及作业道路修建等基础工程;辅助完成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完成茶苗的人工定植及生物防治措施。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勘察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设计:在给定的项目建设方案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类合同约定完成的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 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 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6
  合同估算价:128317300.00元
  2.3其他:(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 3.1.2.1勘察资质: 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2设计资质: 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3施工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EPC或F+EPC)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3.1.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3.1.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须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4.4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6 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各方均须提供)。 3.1.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8信誉要求: 3.1.8.1投标人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8.2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2.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3.2.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熊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6988686
  备注:
  招标人:湖北硒恩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还建小区5、6号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桂大道(安顺苑小区)2幢6单元1402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邢先生   代理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272219984   代理联系电话:0718-698868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70880
2025年10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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