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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503SZ-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7:08: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503SZ-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503SZ-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郧西县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郧西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主要在城区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文体中心、群众户外活动中心、紫竹园、物价局家属院北侧、和合路、天丰生态园等部位设置停车场132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850个,同步实施场地黑化、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01
合同估算价:2724.5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备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4.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5.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车家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社区活动中心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夏光俊
联系人:
明星岑
电话:
15549951313
电话:
131774527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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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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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3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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