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JZSJ-202509SZ-044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509SZ-04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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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荆开经发〔2024〕94号)、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荆开经发〔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经开区东方大道以东,原为正博革业厂区。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3.0万立方米/天,其中主要包括预处理池及辅助用房1座(包括精细格栅渠、前高密度沉淀池、冷却塔、调节事故池、污泥储池及调理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加药间、机修及危废间、综合维修间、除臭系统等)、水解酸化池1座、改良A/0一体化池1座、深度处理系统及泵房1座、芬顿氧化塔3座、BAF及附属工房1座、储罐区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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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经开区绿色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和一阶段设备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13882.3370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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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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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1.申请人近三年(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平均利润大于0元(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财务状况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2.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财务状况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2)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或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或设备安装或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1人,均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注:1.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2. 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含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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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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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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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 |||||||||||||||||||||||||||||||||||||||||
8.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71558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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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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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