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秭归县城市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 11:33:33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市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城市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2、项目概况:(1)对县城范围内主供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2)对县城范围内市政道路消防栓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更换。(3)对县城范围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管网与市政消防管网进行并网连接改造。(4)配套智慧水务建设管网智能流量计、压力表、传感器等。

3、招标范围:负责秭归县城市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完成秭归县城市供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设计成果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③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4、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5、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3.1拟派本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51-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劳动(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还须一并提供其他能够反映考核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51-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劳动(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考核内容的还须一并提供其他能够反映考核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服务合同,就工程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市·秭归县)-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0817302025年0815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29日上午08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808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宋爱华

电话:0717-2103307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市民之家909室

联系人:周宝山

联系电话:13886653987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