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G348松树坳至兰陵溪段改线工程已由秭发改审批〔2025〕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补偿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1.810km,含新建桥梁1座(本项目新建兰陵溪大桥,全长418m,主桥宽11m,引桥宽11~12.5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上部结构采用3×33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55+100+55)m连续刚构+3×33m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下部结构4#、5#主墩为空心薄壁墩,3#、6#过渡墩为空心薄壁墩,其余桥墩为柱式墩,基础均为桩基础,桥台为重力式台、桩基础,桥面铺装为8cm厚C50调平层+10cm厚沥青混凝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为7.0m;主桥宽度为11m。
2.2工程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
2.3招标范围:合同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监理服务。
2.4工期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建设工期24个月)。
2.5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合格。
2.6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2.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监理服务期50个月。其中:包括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7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7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7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6.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09月28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李涵
联系电话:15872608759
招标代理: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郭启福
联系电话:1587267876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3、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2023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4、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5、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交通运输,且类别为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 |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在本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交通运输,且类别为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交通运输,且类别为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监理员 | 1人 |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在本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