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农村供水提标升级与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5〕2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YAA070004-202501-01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水厂1座、改建水厂5座,敷设供水管网1042.443km、安装智能化水表17154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花林寺镇、旧县镇、洋坪镇、河口乡、茅坪场镇、嫘祖镇。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6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②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 投标人应提供拟任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
① 拟任本工程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② 质量(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资格证);
③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含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 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⑤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投标人严格按照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4]3 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在建水利工程人脸识别考勤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接入的通知》有关智慧工地的相关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人脸打卡和视频监控等工作措施;
3.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316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
联系人:张妮瑶
联系方式:138725085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商业C座
联系人:穆春苗
联系方式:1322726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