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北湖全龄友好型社区服务补短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90062025-FJ18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北湖全龄友好型社区服务补短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门市北湖全龄友好型社区服务补短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审批[2025]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发行专项债券6000万元,其余为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门市华侨大道与状元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024㎡,新建全龄友好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栋,总建筑面积11650㎡。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天门市北湖全龄友好型社区服务补短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承担本工程(不含精装修)的1、勘察;2、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等;3、材料采购: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等;4、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阶段施工及缺陷处理和后期保修维护。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5.1 。
合同估算价:约661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③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要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本单位,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任职于牵头单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6)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任职于本单位。
(7)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任职于本单位。
(8)拟派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于本单位,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定标办法
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西7号
联 系 人:朱碧云
电 话:133397136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门市纺织路消防中队旁
联 系 人:陈苗
电 话:18571557997
电子邮件:1272470128@qq.com
投诉受理单位: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办公室
电话:0728-5238566
邮箱:tmzwj@tianmen.gov.cn
2025 年 3 月 31 日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