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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0:06:11

一、招标条件

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EPC),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3]212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9-420528-04-01-463936)、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4]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入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1.2建设地点:

(1)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大堰乡等。

(2)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龙池村和赵家湾村。

1.3 建设规模:

(1)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

该项目拟用地面积20.317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20.127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采矿用地)0.1901公顷。由清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清江综合治理数字化管理项目等子项目构成。本次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为:大堰乡落雁山矿山修复综合治理工程、长阳县龙舟坪镇综合管网提质增效项目、清江综合治理数字化管理项目、沿头溪小流域集中居住点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等。

(2)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

总用地面积167.68万㎡,总建筑面积2.65万㎡。包括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工程,种植景观植被和挺水、沉水植物,建设雨水花园、植草沟和干草塘提升生态景观,新建游客接待中心、土家文化温泉体验区、休闲区农业旅游区、特色民宿区、温泉养生中心、峡谷探险区。

2.招标范围: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渔峡口清江伴峡两岸生态提升及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包含基础超前钻)及本项目基坑、边坡检测监测服务。

3.履约期限:检测开始时间由招标人按照工程进度统一安排,检测结束时间依据单项检测项目要求为准;基坑、边坡检测监测应满足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

4.质量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5.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检测过程中无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鉴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处于新旧资质过渡期,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其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xypt.hbggzyfwpt.cn/html/mh/zdjgdx.html)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的,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2.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重点任务清单》 (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cyweb/)。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李伟

异议联系电话:13545855606

2.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丹水社区2-198号(县法院对面城发集团)

联系人:方华刚

联系电话:17720409211

3.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545855606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5322454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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