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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绿心中轴线生态治理项目(宋家河流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19:19:36

一、招标条件

中央绿心中轴线生态治理项目(宋家河流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5】1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央绿心中轴线生态治理项目(宋家河流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仓屋榜村、高新区梅花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宋家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整治、防汛转移通道及配套设施等。1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溯溪水系工程面积约3.9万平方米,行洪河道及水面生态处理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主山谷生态修复区面积约2.3万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约19.4万平方米。2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整治范围为夷陵区仓屋榜村峰宝山分水闸至花溪路箱涵段,总长约3.6千米,新建生态堰坝10座重建及改造桥涵15座,其中重建人行桥1座,机耕桥7座,改造漫水桥7座。(3防汛转移通道工程:防汛转移通道将分为A、B、C三段,路线合计长度约3.7千米,新建7处防洪应急坪约2千米,均具防洪监测和应急救援功能。(4配套工程:含有生态停车场2处约7千平方米,一级驿站(防汛仓库)2处约400平方米,二级驿站(公厕)2处约240平方米,成品座凳及导视牌等。

2、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仓屋榜村、高新区梅花村。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绿化工程、配套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创优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类奖项。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合格等级。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项目副经理可与项目负责人兼任)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拟派)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1)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副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9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投标人须提交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5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施工业绩(即视为“一组合格的业绩”,下同):

①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似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满足第①条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满足第②条要求的河道治理或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可视为一组合格业绩。(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直接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包括单项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等),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还应上传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大型企业联合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承诺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废标处理。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的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29日至2025年98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2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829

九、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bid/)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范大炜

电话:0717-63858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高亚文、吴翠丽、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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