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两河口服务区至阳日镇保神高速收费站道路亮化工程神农架林区两河口服务区至阳日镇保神高速收费站道路亮化工程(HBSN-202510QG-00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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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N-202510QG-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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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神农架林区两河口服务区至阳日镇保神高速收费站道路亮化工程已由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神发改审批〔20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农架林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100.0%。招标人为神农架林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挚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神农架林区阳日镇。
建设规模:新建8米单挑路灯258基,其中太阳能路灯247基,其中市电路灯11基,新建11米道口灯8基,新建LED护栏灯423套,新建路灯箱变1台,新建低压电缆YJHLV-0.6/1kV-4*50+1*25/1520米,新建灯杆基础269座,新建1*2排管通道608米,新建电缆桥架870米,新建电缆检查井19座。新建路灯箱变1台。新建10kV电力电缆0.4km,新建电缆检修井16座,新建1*2排管通道370米。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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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路灯工程及10kv配电工程(即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答疑的文字资料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1 合同估算价:466.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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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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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见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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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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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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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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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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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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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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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挚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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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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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松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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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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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松柏镇松柏路(原市政公司办公楼)6栋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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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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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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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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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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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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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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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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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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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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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191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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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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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333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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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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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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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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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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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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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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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同时满足: 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2023年、2024年无亏损;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应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照明或配电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必须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母公司的施工业绩不予考虑。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1人 | 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1人 |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施工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 质量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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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