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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及设计(HBSJ-202202FJ-021015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21:23: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勘察及设计(HBSJ-202202FJ-02101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2FJ-02101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2-420118-89-01-8916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流苏南路以东,巡场路南段以北,光谷五路(规划)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将建设高端光电子器件与光模块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拟新建(生产厂房一栋),建筑面积约42690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具体包括:本项目施工勘察,深化方案设计(涉及调规工作)、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报招标人确认后,协助业主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安防、人防、消防、环保部门等专项审查,对设计内容负责,并对审查相关方提出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修改,直至通过审查)。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报批等,以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咨询及配合服务工作。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20。其中:(1)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历天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报告书(不含完成勘察第三方文件审查的时间)。(2)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并报送招标人审批。(3)施工图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施工图设计审查。期间穿插完成办理规划(建筑)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含规划调整)等审批事项。(4)总体设计时间不超过40日历天。(5)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按照“三同时”工作开展节奏配合推进。。
  2.3其他:本项目预算金额约(29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3)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4)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设计合同的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工业厂房设计项目,设计内容须包含电子器件制造洁净车间设计。(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6)财务状况: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发生亏损。(7)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③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投标人在信誉声明中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信誉等应符合资格要求。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03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0205
邮编:
联系人:
王军
联系人:
王致瑾、刘李鹏、黄绍波
电话:
18672778092
电话:
158741552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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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jun.wang@accelink.com
电子邮件:
405454344@qq.com
网址:
www.acceli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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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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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5年03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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