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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项目E-1,B-1,D-7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504FJ-007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20:17: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项目E-1,B-1,D-7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504FJ-007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504FJ-00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0303-04-01-1599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城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十堰市城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汉江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959.38平方米。其中B-1楼为改造建筑,单层丙二类厂房,占地建筑面积为771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94.32平方米;E-1楼为改造建筑,丙二类厂房,占地建筑面积595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93.58平方米;D-7楼为新建建筑,功能为无人机运营中心,占地建筑面积522.1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71.48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十堰市物流枢纽集疏运基地项目E-1,B-1,D-7工程总承包(EPC),要求投标人在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采购、施工按中标单位中标后深化设计并经过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包括原厂房的改造,新建一栋无人机运营中心,以及其它零星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1
合同估算价:5119.4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城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柳小巷8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42000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李刚
联系人:
谭珍、龚超
电话:
18772785936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4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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