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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城乡引水工程(长阳雪山河水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08:49:04

一、招标条件

长阳城乡引水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2〕25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招标人为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阳城乡引水工程(长阳雪山河水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CYA020005-202504-01

3.建设规模:新建小(2)型水库1座,总库容99.1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0.29万立方米;新建输水主管长53千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4.招标控制价:266.06万元

5.建设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

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设、招标设计等阶段进行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审查合格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工程勘察等报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并下达批文;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8.履约期限:60日历天。其中,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工程勘察工作;2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获批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招标设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质量目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4年度12月-2025年度3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电子章,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上传自证声明,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单独提供自证声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该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单位)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19日至2025年49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本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九、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何宏丽

异议联系电话:18571060198

2.招标人: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骁

联系电话:15974263917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60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宏丽

联系电话:18571060198

地址:长阳县清江国际A座32楼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7-5333267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5322454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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