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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忠孝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EPC(ESLC-2025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21:08: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忠孝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EPC(ESLC-2025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05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孝河2025年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元堡乡忠孝河流域毛针坝村、大井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治理内容为河道岸坡治理及阻洪建筑物拆除重建。治理河道范围总长6.095km。左、右岸共新建护岸6.225km,新建巡河道路1.35km,拆除重建机耕桥及人行桥7座,新建机耕桥1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治理内容为河道岸坡治理及阻洪建筑物拆除重建。治理河道范围为ZX11+530~ZX12+680~ZX13+655~ZX18+600,总长6.095km。左、右岸共新建护岸6.225km,新建巡河道路1.35km,拆除重建机耕桥及人行桥7座,新建机耕桥1座,新建下河踏步3处。具体详细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价:230341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3.1.2 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企业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或设计)系指:水利工程总承包或水利工程 EPC 业绩(如水库枢纽、引调水、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等水利工程类型)】,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5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1 的规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提供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赵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571853789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元堡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金元宝大道224号
  代理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华盛北一巷17 号 2 楼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761148
  代理联系电话:15571853789
  招标人电子邮箱:13972407278@139.com
  代理电子邮箱:1992019712@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5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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