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匡山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EPC)武穴市“匡山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EPC)(HBWX-202509FJ-03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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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WX-202509FJ-03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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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匡山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EPC)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10-421182-04-01-2130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农水集团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农水集团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穴市和创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穴市梅川镇、余川镇 建设规模:一是完成示范带区域32.56万平方米荒山绿化美化工程;二是完成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包括排水设施改造、公路边坡防护、21.85公里匡山产业路网改造及生态节点打造等;三是完成梅川水库环境整治提升;四是完成闲置房屋改造7860平方米,以及生态停车场、充电桩、露营地等乡村产业发展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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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应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己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0 合同估算价:31513.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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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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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 上资质。(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内(2020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下列①②③任意一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约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约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业绩;③项目工程投资额在 200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约 4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扫描件)(6)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并为本单位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并本单位注册人员;(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2023、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 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 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⑤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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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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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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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其他资料上传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 解密。(标书加密、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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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定标,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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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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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