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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HBNX-202607SZ-00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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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NX-202607SZ-00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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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大洲湖学校安全上学路径改造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官东路大洲湖学校至桂乡大道段、桂乡大道官东路至老107国道段、老107国道桂乡大道至锦龙路段及老107国道与锦龙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新建人行道866m、改建人行道109m、新建挡土墙273m;现状道路刷黑1261.5m²、现状车行道拓宽314m²;新建廊架177m、排水管道449m、电缆沟213m;新建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牌2套,配套建设护栏、绿化带、检查井、雨水口、花箱、座凳、路灯、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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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新建人行道866m、改建人行道109m、新建挡土墙273m;现状道路刷黑1261.5m²、现状车行道拓宽314m²;新建廊架177m、排水管道449m、电缆沟213m;新建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牌2套,配套建设护栏、绿化带、检查井、雨水口、花箱、座凳、路灯、交通标线等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31 合同估算价:578.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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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的次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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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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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1 设计满足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施工满足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成立不足一年度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均加盖公章)。 3.1.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1.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①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执业资格”;②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设计负责人: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4)其它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人; (5)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1.6 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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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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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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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4)其他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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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实行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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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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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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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