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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5:41: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406SZ-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7-420683-89-01-47716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源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枣阳市源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新华路
建设规模: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施工蓝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后期缺陷修复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1(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76581844.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最终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资料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施工需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3.1.8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为准);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⑥条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提供加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声明或承诺)。(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②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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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28日00:00至2024年7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枣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源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北城朝阳路8号
    联系人:杨锡鹏
    电话:1898632623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鱼梁洲中心街东方雅园三栋三层
    联系人:张群林
    电话:0710-3629687转8003
    电子邮件:418899301@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 号
    联系人:/
    电话:0710-6222635
    电子邮件:
2024年06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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