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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净郧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HBYY-202409FJ-01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1:08: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净郧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EPC)(HBYY-202409FJ-01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09FJ-01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净郧阳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6670.90㎡,总建筑面积26186.71 ㎡,其中:新建研发楼2882.31 ㎡,宿舍2246.72㎡,加工车间9408.96 ㎡,成品车间7574.16㎡,原材料车间4010.56㎡,1#门卫32.00㎡,2#门卫32.00㎡,完成园区道路2800.25m、停车位45个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46670.90㎡,总建筑面积26186.71 ㎡,其中:新建研发楼2882.31 ㎡,宿舍2246.72㎡,加工车间9408.96 ㎡,成品车间7574.16㎡,原材料车间4010.56㎡,1#门卫32.00㎡,2#门卫32.00㎡,完成园区道路2800.25m、停车位45个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8
合同估算价:6688.68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④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所有成员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⑤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以及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按分工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高新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综合服务楼8楼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30号7栋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熊寿青
联系人:
曹伟
电话:
13307282869
电话:
13197281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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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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