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省级精神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125号、宜发改审批[2024]2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宜昌市优抚医院),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省级精神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对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宜昌市优抚医院)现有门诊住院综合楼8个治疗单元及门急诊等公共区域开展标准化升级改造及精神专科诊疗设备配备,改造面积约2.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门诊住院综合楼病房220间,改造卫生间面积约11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外墙装饰装修、室内装饰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暖通空调更换、供电供水系统改造、标识标牌和指示系统改造、设备更新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包括:①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③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暖通、电气、装修设计、消防工程及招标人要求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
2.4项目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
2.5履约期限:60日历天。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详细方案设计成果,方案审批完成后15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成果,方案审批完成后3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目标: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3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王勇
联系电话:0717-62160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