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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纬景储能锌铁液流电池生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04:36:12

一、招标条件

宜昌纬景储能锌铁液流电池生产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3]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向上争取。招标人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猇亭区南玻路与金岭路交会处。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91.49亩,总建筑面积约115296.58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厂房、3栋倒班楼、1栋综合楼及门卫房、垃圾房,配套建设围墙、大门、道路等室外工程。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若配备总监代表,则总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6、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706日至2023年0716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706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0717-6513969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垚

联系电话:18008602782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12栋2单元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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