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学生公寓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20200006750013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理工学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学生公寓项目-幕墙工程 已由 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204-83-03-06620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理工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理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湖北理工学院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510万元,本项目规模面积:玻璃幕墙1277.88㎡ 铝板幕墙5020.28㎡。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湖北理工学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学生公寓项目-幕墙工程:510.0000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8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估算约510万元,招标范围:本项目规模面积:玻璃幕墙1277.88㎡ 铝板幕墙5020.28㎡,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建、安装、检测、验收、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以及为本项目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服务、人工、材料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本公告为固定模板,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近五年完成过1 项 合同金额五百万元或以上的幕墙类工程项目(自 2019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需提供施工合同,以合同金额及签署时间为准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湖北理工学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学生公寓项目-幕墙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7 月12日 至2024年7月19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理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中山路277号、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地址: 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12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吴老师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714-6355665 电话: 1342389372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6929781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