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峰县政府片区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审批〔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筑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县政府片区低洼易涝点建设、箱涵建设、新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地范围内新建排水箱涵约1.21km;新建沉砂池2座;新建拦砂坝1座;分散易涝点排水沟改造、新建及清淤;低洼易涝点改造约0.4km。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 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拟派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都需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3.10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均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招标机构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五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wfSite/)、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沿河路
联系人:陈艳
电 话:138725669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筑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染街69-1号
联系人:张巧丹
联系电话:1332981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