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基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306FJ-11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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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6FJ-11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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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基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20111-04-05-52289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29.37㎡ (其中心理学院脑成像实验室建筑面积:646.52㎡,体育学院JG实验室建筑面积:1082.85㎡)建筑层数:改造前:地上1层;改造后:局部地上2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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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对南湖实验基地改造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维修改造限额设计;维修改造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有装饰及管线拆除和清运,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及门窗工程,JG实验室增加钢结构夹层,入口门厅、公共区、实验室、办公室、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装饰工程,建筑内部庭院景观工程,配套消防、电气、给排水,室外道路及场地。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10 合同估算价:5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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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施工为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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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原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维修改造 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材料、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EPC 或施工总承包)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投入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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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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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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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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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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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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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