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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ESHF-202304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17:07: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ESHF-202304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304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2023年度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大典河、伍家河、山洪沟石槽河防洪治理)已由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湖北省水利厅以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许可【2022】44号、47号,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8〕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铁炉乡、走马镇、中营镇、燕子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扩卡工程、新建护岸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等工程的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扩卡工程、新建护岸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等工程的建设。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30
    合同估算价:12717948.71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1.2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1.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是投标单位。(提供缴纳社保承诺,并对承诺真实性负责)。3.1.4 投标企业必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平台登记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3.1.5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 0 元,以企业近三年(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6 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7 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 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8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 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 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 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 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1.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 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 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 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 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 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 式为集体议事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余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8671815113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新民街 18 号 4 栋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97244212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60号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8671815113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4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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