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庶金城二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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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306FJ-003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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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徐庶金城二期项目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0624-04-01-9907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南漳县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丹阳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173.37平方米,建设商业住宅楼4栋(7#楼、8#楼、9#楼、10#楼),总建筑面积37193.06平方米。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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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10173.37平方米,建设商业住宅楼4栋(7#楼、8#楼、9#楼、10#楼),总建筑面积37193.06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1 合同估算价:91666275.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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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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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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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房建主体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 项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证))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14000㎡以上的(且含地下室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 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4)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业绩。 3.4项目管理机构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2)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4.1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发证日期为准。 3.4.3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同时具备土建类安全员1人及机械类或综合类安全员1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21)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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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南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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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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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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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